本所执行合伙人,中共党员,江西省律协金融专委会委员。本科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院,研究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。主要从事经济金融法律事务,办理过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事务。曾长期为中国建设银行南昌洪都支行处理不良资产数百件,处理不良资产数额达亿元人民币。近年来为东方、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处理了大量不良资产。为银河证券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。目前担任数十余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,涉及金融、投资、建筑、房地产开发等领域。